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人类文明的不断进步,消防工作成为社会经济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。2006年9月8日颁布的《关于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发展的意见》中明确提出,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消防工作的需要,建立政府专职消防队伍,并且要求将所需相关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予以保障。
随着消防改制的尘埃落定,我国致力于打造一支职业化、专业化、有经验、稳定性高的现代化高素质消防队伍。同时各地政府也大力提高政府专职消防员的各项福利待遇,并明确职业规划,使工作稳定有保障,当然对队伍的建设和发展也提出更高要求。未来,有更多有志青年,响应国家号召,加入消防队伍,成为一名忠诚的消防卫士!
岗位要求:
1.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,方针,政策,热爱祖国,热爱人民,品德良好,遵纪守法,志愿从事消防事业;
2.身高不低于1.65米,身体健康,体型端正,无残疾,无口吃,无重听,无色盲,无色弱,无纹身;
3.体能测试达标,体检合格;
4.政治审查合格;
5.18-36周岁,退伍军人优先考虑;
6.月休8天,年休探亲假15-30天。
工资待遇:享受财政工资,五险一金,包吃包住,年综合收入10万以上。
就业方向:政府消防队、央企消防队、国企消防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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